发布时间:2023-11-28 15:58:52浏览数:
人民网北京9月5日电 (记者孙红丽)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北京市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2022年第1批)显示,标称商标为超事通(图形)、林中王、梓濠(图形)、仟倩等19组批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过滤效率、防护效果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对颗粒物的滤除能力低,防护效果差。
其中,抽查结果显示,商标为“中国物流 CHINA LOGISTICS(图形) CCT中国诚通 CHINA CHENGTONG(图形)”、标称生产者/生产者为“中物金象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175×95mm”、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0416B4/10”的一款“一次性防护口罩(一次性无纺布口罩)”被检出“泄漏性、头带、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标识”项目不合格。
商标为“超事通(图形)”、标称生产者/生产者为“武进区礼嘉锦尚卫生用品厂”、被抽样销售者为“北京亿家睦果蔬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JS-DM 175×95mm 货号:CST-050”、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年11月18日/20201118”的一款“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被检出“过滤效率、防护效果、标识”项目不合格。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消费者购买用于日常环境中阻隔飞沫、花粉、微生物、颗粒物的非医用口罩时注意查看产品标识载明的产品用途、过滤效率指标和执行标准编号,根据实际使用环境选购相适应的产品。
用于防护粉尘、烟、雾等颗粒污染物时,建议购买、使用标注执行GB 2626标准的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产品;用于日常生活中空气污染环境下滤除颗粒物(PM2.5、PM10、花粉等)时,建议购买、使用标注执行GB/T 32610标准的日常防护型口罩。
为6-14岁儿童选购口罩时,建议根据儿童年龄大小或头部大小选购尺寸合适、与儿童面部贴合程度好、内层材料无印花或染色的标注执行GB/T 38880标准的儿童防护口罩或儿童卫生口罩。
另外,口罩使用前应检查其外观、耳带等是否完好,是否有污渍、掉色、锐利尖端或锐利边缘、刺激性气味。佩戴时要用双手紧压鼻梁两侧的鼻梁条,使口罩上端紧贴鼻梁,向下拉伸口罩,完全覆盖口鼻,避免两面交替使用。佩戴后不应出现明显的压迫或压痛现象,不应明显影响视野。如佩戴过程中明显感觉呼吸阻力增加,应及时调整或更换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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